新北市政府辦理「學習扶助」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

說明:

一、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(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)須完整取得18小時之研習證明,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,以確保學習扶助品質。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
 (一)參加對象及人數:以200人為限,國語領域60人、數學領域110人、英語領域30人,以報名順序錄取,額滿為止。

  1、 本市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(含研究所)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
   (1)具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。

   (2)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學訓練者。

   (3)具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。

  2、 學校班級數60班以下,請至少薦派一位參加;60班以上,請至少薦派兩位參加。

  3、 社會人士: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。

 (二)辦理日期:111年2月7日(星期一)、8日(星期二)、9日(星期三),共三天。

 (三)辦理地點:本次研習以線上會議室方式辦理。

 (四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自111年1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4時前,至北新國小首頁「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專區」填寫表單報名,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。

 (五)全程參與者頒發18小時研習證書。